网站首页
关于科腾
新闻资讯
业务领域
律师团队
案例业绩
法律法规
联系我们
科腾动态
行业动态
案例分析
法律法规
【所内新闻】科腾律师事务所参加玄武区律师迎国庆登山活动
我所召开扫黑除恶专题学习会议
【五一出行】江苏省“五一”高速公路出行服务指南
—
2019
04/29
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
2019年4月23日,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修改《商标法》及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八部法律的决定。其中《商标法》的修改条款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,其他法律的修改条款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。对《商标法》作出修改(一)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:“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,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,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。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
—
2019
04/29
违法用工也不能拖欠工资!
违法进行承揽工程并违法招工,事后拖欠工资是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?(图片来源于网络)基本案情 胡某于2010年分包了位于四川省双流县某地部分施工工程,之后聘用多名民工入场施工。施工期间,胡某累计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51万余元,已超过结算时确认的实际工程款。2011年工程完工后,胡某以工程亏损为由拖欠李某等20余名民工工资12万余元。6月9日,双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胡某支付拖欠的民工工
—
2019
04/29
只要胆子大,天天都放假吗??
2018年五一节假日,一位女员工请了病假之后在朋友圈晒出旅游度假的照片,公司发现后将其辞退,该员工不服先后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,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,诉求终被驳。 (图片来源于网络,图文无关)基本案情白某于前年进入公司并签订了一份3年期的劳动合同。去年“五一”前她向公司提交了医院诊断证明、病历手册、医疗费单据,称医生认为其颈椎问题严重,需全休两周卧床静养。公司批假后两周,
—
2019
04/29
【五一出行】江苏省“五一”高速公路出行服务指南
(内容来自江苏高速公路交警)
—
2019
04/29
科腾律所学习会议纪要
2019年4月26日下午,科腾律师事务所例行开展了一次政治学习会议。会上,事务所主任杨天律师总结了律所近半年高效、高质量的发展,为接下来的业务做了具体的规划。科腾律所的业务部门包括企业部、交通事故部、小额诉讼部、知识产权部、弱势群体维权部、保险业权益服务部等多个部门,各部门集结了业内优秀的律师团队,为各类委托事项提供精准、专业的服务。杨天主任强调,每一位律师不仅需要过硬的业务能力,还需具备专业的素
—
2019
04/26
婚内转移共同财产?有风险!
基本案情甲与乙于2003登记结婚,无子女。2013年感情失和于2014年分居。2017年,甲诉至法院要求离婚,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甲名下A银行卡中存款100元,应乙的申请,法院调取了甲名下A银行卡自2012年11月1日开户后的银行流水明细,显示甲于2013年4月30日通过ATM转账及卡取的方式将该账户内的19万元转至案外人丙名下,该钱款来源于婚后经营所得。乙名下B银行卡中存款20万,来源于婚前
—
2019
04/26
退股还想再回头?看看高法指导案例怎么说
甲公司宋某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退出2万元股份后,又以公司的回购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,该请求是否能得到支持?基本案情甲公司由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,该公司员工宋某,出资2万元成为公司的自然人股东。后宋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,并申请退出其所持有的公司的2万元股份。会议审议通过了宋某申请并决议“其股金暂由公司收购保管,不得参与红利分配”。后宋某以公司的回购行为违反法律规定,未履行
—
2019
04/26
美容院的“免费馅饼”
爱美是人的天性,但若是不够理性很容易会被不法分子趁虚而入。近日,在四川省成都市,一家美容院的老板及其员工因触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了相应的刑罚,案件现已经审理终结。被害人往往是以“赠送护肤品”为由被带至美容院,后被“邀请”做一次免费洗脸美容体验。美容店里的员工会将被害人脸部涂至蜡黄状态,或者通过使用仪器让被害人面部变黑,诱骗被害人做深层护理。后向被害人面部涂抹“燃脂膏”(实为一种辣椒膏)的方式致使被害
—
2019
04/26
科腾律师事务所坚持制度化管理
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。人类的一切活动都与制度有关。尤其是对一个律师事务所来说,要想能够比较顺畅的进行业务开展,必须有相应的制度框架给予支持,律所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。任何一个成功律所的背后,一定有他们规范而创新的管理制度作为支撑。如果没有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体系在正常运行,就不可能实现律师事务所的长期发展战略。科腾律师事务所建所后第一项做的就是制定建立二十五项制度。印制和购买了二十余种登记本。有了制度
—
2019
04/18
公章不外借,避免大风险
案例甲创办了A公司专营二手车。乙结识了甲,想借甲的A公司平台代购卖新车。甲出于对带动自己业务的考虑同意了乙的要求。在合作的过程中,乙与他人签订合同时会借用A公司的公章,收款会用A公司的POS机收款,再转到自己账户。甲认为乙的业务与自己无关,且钱款并未进自己账上,合同也不是自己签的,遂并未阻止乙的行为。由于乙将他人购车款用于自己挥霍一空,不能按时交付车辆也无能力返还他人购车款,之后乙被判入狱并被责令
共180条
第 4/18 页
首页
上一页
下一页
末页
微信公众号
025-85312301
? 2018-2019 江苏科腾律师事务所
苏ICP备19003181号
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6号新晨国际大厦21楼
网站首页
拨打电话
在线预约
导航地图
联系我们